邵如阳律师是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7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千余件,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等多领域表现出色。他精通日语和英语,与日本东京律所深度合作,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独具优势。同时,他曾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能多维度分析法律问题。这次,邵律师就凭借专业能力,成功处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案件背景:知名品牌遭遇电商售假
原告某XX公司是第5367号、第76505号、第133605号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旗下“L-N”系列品牌在2008年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然而,原告发现被告谢某在淘宝网开设“某运动精品折扣店”,未经授权大量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商品。原告深知,若不及时制止,品牌声誉和市场份额将遭受严重损害。于是,原告委托邵如阳律师向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接受委托后,邵律师意识到证据保全是关键。他第一时间安排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江苏省南京市石城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代理人通过公证购买方式购得被诉侵权商品2件短袖Polo衫、1件短裤,支付213元。公证书详细记录了从浏览商品到收货拆封的每一个环节,形成了闭环证据链。邵律师仔细审查公证书,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符合法律要求,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侵权比对:精准锁定侵权事实
邵律师将被诉侵权商品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进行逐项比对。他发现,被诉侵权商品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第5367号、第76505号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与第133605号注册商标基本构成相同。同时,从吊牌、包装袋、水洗标等细节处与正品进行对比,被诉侵权商品与原告正品存在明显差异,属于假冒产品。邵律师通过严谨的逻辑推导,排除了其他可能性,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论证了被告的侵权事实。
赔偿主张:争取合理赔偿数额
尽管原告未提供具体损失及被告获利的直接证据,但邵律师结合原告商标的驰名程度、被告的侵权规模、侵权商品的价格及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向法庭明确提出法定赔偿的适用主张。他详细阐述了原告商标的市场价值和被告侵权行为的恶劣性质,说服法官在法定赔偿范围内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庭审结果:法院支持原告诉请
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法院采纳了邵律师的观点,判决支持原告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并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3000元。同时,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225元,原告仅承担300元,减轻了原告的诉讼成本负担。得知判决结果后,原告从最初的焦虑不安转变为对邵律师的高度信任和感激。而被告在面对邵律师出示的充分证据时,未到庭进行抗辩,也侧面反映了证据的说服力。
邵如阳律师在本案中,通过严谨的证据保全、精准的侵权比对和明确的赔偿主张,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专业律师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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