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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XX想对自有房屋进行全屋定制装修,先后支付了订金和预付款,可双方始终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也未达成最终定制合意。后来马XX因房屋出售提出解除合作并退款,却与某智能家居公司就扣除设计费金额无法协商一致。马XX诉至法院,一审有了结果,但公司不服上诉,马XX陷入了更加艰难的局面。此时,辽宁大连刘瑶律师接受委托,成为马XX的诉讼代理人。
关键证据审查
刘瑶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执业三年来承办近200件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她首先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公司虽称已完成多版设计且成本超10万元,但刘瑶发现其证据多为单方制作。在装修行业,普遍存在免费设计的情况,并且双方未约定设计费标准。刘瑶抓住这些要点,为后续答辩奠定了基础。
精准法律答辩
面对公司的上诉理由,刘瑶律师进行了精准答辩。她指出双方仅处于磋商阶段,未成立正式承揽合同。对于公司主张的预期利润损失,刘瑶强调损失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限,公司提交的日志、薪资、行业利润等证据均为单方制作,不能证明实际损失。同时,预付款并非定金,公司应返还并支付占用利息。
二审法院采纳了刘瑶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一审酌定扣除20000元设计费合理,二审查明公司已退还4200元,予以扣减后,应返还金额调整为80000元。定作人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自明确要求退款之日起,公司应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最终,马XX成功拿回退款及相应利息,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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