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X是一名在广告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创意设计总监。20XX年XX月,他入职了武汉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以为能在这家公司稳定发展,然而20XX年XX月的一次罚款事件,让他的职业生涯出现了巨大转折。公司以他在投标时未认真检查盖章致标书成废标为由,对他罚款7000元,且在工资中直接扣发。曹X多次与公司沟通均无果,无奈之下,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时,他找到了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的李红丽律师。李红丽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还拥有工科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理论功底扎实。她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公司法务实战经验,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也是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党支部副书记,还获得高级劳动管系管理师证书。20XX年至20XX年,她连续三年获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20XX年X月,获评“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XX年X月,受聘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她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劳动纠纷领域造诣颇深。李红丽律师秉持“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的职业理念,聚焦劳动纠纷领域,年均办案近百件。
李红丽律师在了解情况后,指导曹X保留公司违法的相关证据,比如在签署公司文件时留下日期;还指导他进行通知解除的程序,以确保其诉讼诉求能得到支持。在曹X提起仲裁后,武汉市江汉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支持了曹X的仲裁请求。但XX公司不服,又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中,公司拿出“项目责任制管理办法(投标项目)”“公司项目组奖惩制度”作为扣发依据。然而,李红丽律师在前期指导曹X留下的日期发挥了关键作用,法院查明这些制度是在公司对曹X作出罚款处罚决定之后的,不能成为扣款依据。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工资差额7000元。经过仲裁和一审程序,公司受到深刻教训,在曹X还未申请执行前就支付了判决确定的各项费用。李红丽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对劳动纠纷案件的专业把控,帮助曹X成功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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