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X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场意外打破。他被他人引诱,参与了贩卖冰毒的犯罪活动,当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毒品及交易资金时,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检察机关以贩卖毒品罪对他提起公诉,按照刑法规定,贩卖冰毒10克以上,法定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胡X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此时,他委托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丁子宸律师为自己辩护。
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拥有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和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教育背景。他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青岛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深耕法律实务一线十余年,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刑事辩护实战经验。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类案件,但在毒品犯罪等其他刑事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获得过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年度金牌合伙人”“优秀执业律师”等荣誉,是南方周末、中国百姓舆论网热点法律事件特邀点评律师。
在这个案件中,丁子宸律师展现出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他首先从地位辩护入手,提交胡X与上线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证人证言,论证胡X系被他人引诱、胁迫参与贩卖毒品,并非毒品的所有者、组织者,仅负责代为转交毒品、收取毒资,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接着,丁律师进行从宽情节辩护,提交胡X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坦白全部犯罪事实的证明,论证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上线信息、协助司法机关抓捕上线,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强调胡X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此次犯罪系一时糊涂,且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
最后,丁律师还进行了情节精细化辩护,论证胡X贩卖的毒品未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其自身系吸毒人员,贩卖毒品部分用于自身吸食,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结合其家庭困难、有悔改意愿的情况,请求法院从轻、减轻处罚。
最终,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胡X为从犯,有立功、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较法定最低刑减少二年。在毒品犯罪从严打击的背景下,丁子宸律师精准认定从犯、挖掘立功情节,成功实现大幅减刑,体现了他处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专业能力与辩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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