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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四川省盐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在2021年10月底至11月初,为获利向他人提供多张银行卡及手机用于电信网络犯罪资金转账,涉及多起诈骗案,资金流水达225万余元,非法获利1768元。面对这样的指控,范XX及其家属陷入了绝望,不知该如何应对这不利的局面。此时,他们找到了四川凉山徐存江律师,希望能在他的帮助下扭转乾坤。
精准把握关键情节
徐存江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他仔细审查案件后,敏锐地发现被告人范XX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这一关键情节。徐律师认为,这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他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证据意识,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为范XX争取“自首”认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多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除了自首情节,徐存江律师还从多个方面为范XX进行辩护。他指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且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在庭审过程中,徐律师严谨务实,注重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将这些辩护意见清晰、有条理地呈现给法庭。
法院采纳意见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XX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对徐存江律师提出的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意见予以采纳,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范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罚金已缴纳)。徐存江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策略,成功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其在刑事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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