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家属陷入绝望之时,谁能成为他们的希望之光?这正是杨勇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杨勇律师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这起诈骗罪指控案件中,公安机关认为当事人在商业推广项目中“虚构项目资质、隐瞒真实履约能力”,诱使对方支付合作款项后未按约定完成服务,涉嫌构成诈骗罪。杨勇律师在会见当事人后,敏锐地发现本案核心争议并非“是否骗钱”,而是“是否具备履约意愿与行为”。
为了证明当事人的清白,杨勇律师迅速展开行动。他调取了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项目预算书、场地租赁合同、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广告投放凭证等大量书证,还梳理了长达数月的微信聊天记录与邮件往来。这些证据显示,当事人始终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涉案款项全部用于项目实际支出,无任何隐匿、转移或挥霍行为。
有了充分的证据支持,杨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他在意见书中重点指出,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本案中当事人不仅未逃避责任,反而多次主动协商延期履约;合同未能完全履行系因市场环境突变及第三方合作方违约所致,属典型的商业风险;控方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
此外,杨勇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申请召开不起诉听证会,并引用最高检关于“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政策精神,强调本案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他在与检察官的沟通中,条理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依据说服对方。
杨勇律师在办案时,有一个独特的习惯。他会把所有的证据材料反复阅读,甚至把合同读出声来找逻辑断层。在这起案件中,他通过这种方式,发现了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024年X月,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当事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案本质上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导致的经济纠纷,不应以刑事犯罪论处。
案件结束后,当事人恢复了自由,名誉也得到了维护。杨勇律师在结案后,还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了解他的生活状况,并给予一些法律方面的建议。这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体现了他对当事人的关怀和负责。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