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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某曾因贩卖毒品罪入狱,20XX年刑满释放。20XX年XX月X日,他与他人在便利店赌博,因怀疑打假牌发生冲突,他人殴打了被害人。次日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以严某涉嫌敲诈勒索罪移送审查起诉。严某及其家属陷入绝望,此时,他们找到了四川宜宾贾超颖律师。
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是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还荣获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他执业至今承办案件数千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贾超颖律师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介入案件。他仔细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链条,针对严某在本案中的具体作用提出专业辩护意见。他指出,严某并未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涉案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不符。凭借其在检察院和法院的实习经历,他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关键作用,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检察院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这其中离不开贾超颖律师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辩护。最终,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严某不起诉。至此,严某成功免于刑事追诉,获得无罪处理的理想结果。
贾超颖律师以精湛的法律服务,尽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当事人的案件当作自己的案件全力以赴,让严某在困境中迎来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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