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继子归谁抚养?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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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孩子没有别的抚养人继子是要继母抚养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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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丈夫去世继子归谁抚养?

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正确解读这条规定,应当明白的是,继父母与继子女是没有抚养与赡养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继父或继母自愿抚养教育继子女多年,依法能认定存在抚养关系的,那么可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权利义务规定。即便继父或继母原先抚养继子女多年,后来因各种原因而不愿意再继续抚养,也不违法。因此,从法律上说,陆某没有抚养继女阿萍的法定义务。如果考虑到再嫁而不愿意再抚养继女,陆某的做法不违法。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法律的这两条规定,明确地告诉我们,孩子的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父母去世后,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依法要抚养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而叔伯姑姑以及舅舅姨妈等,对侄子女或外甥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因此,阿萍的亲叔叔如果不愿意抚养侄女,则不能强制他履行抚养义务。如果阿萍有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可考虑随他们生活。

可见如果情况特殊,且继子女有其他的抚养人的话,那么是可以考虑不抚养的,但是如果没有其他的抚养人的话,那么还是需要抚养的。

其实根据我国法律适当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来说的话,当丈夫己死亡对继子有抚养的义务吗,其实如果孩子没有其他可以成为他的抚养人的人的话,那么这个继父母是一定要对该孩子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的,当然如果有有能力抚养的外祖父母或者祖父母的话,那么是可以给爷爷奶奶抚养的。

现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法规保护继子,在继子受到一次伤害后切不可再受到二次伤害,因此对于丈夫去世继子归谁抚养?这个问题人们应该清楚的知道,那么对于继子来说应该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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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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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你的两个孩子与前夫的母亲都有继承权,这个问题可以交涉,你方给予其母亲一定的经济补偿,将房产落于孩子名下,或者对方给你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将房产落于对方名下,交涉未果,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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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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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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