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费过高合法吗?
只要综合年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的高利贷红线杠杠,都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非法小贷公司与客户签定贷款协议时,以为把利息填低一些,看似并没有触碰国家界定高利贷的年利率,但却将利息转化成了其它费用的形式让借贷人承担,同样是不合法的;因为界定标准是要把借贷人所承担的所有息费加到一起综合计算,所以,一切自作聪明妄图躲避银监会清理整顿的非法小贷公司,都逃不过银监会的法眼;借贷者遇到这种现象要积极向银监会举报。
是否合法按照合同所签署内容决定。
首先您要确定您是从什么渠道贷款的,贷款前是否双方已签订相关协议,是否是按照相关协议进行的借贷。
相关的借贷条文: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网贷逾期的费用法律是有规定的,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金额,那么超出的那一部分也是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对于借款人也可以无须理会,所以,对于小额贷款的公司千万不要违法法律的规定,严重者可能还会受到处罚,但对于借款人也必须要按照合法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把金额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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