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如果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那此时需要到夫妻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此时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话,则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ArticleTitle}

一、协议离婚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二、拿到离婚证后反悔怎么办?

拿到离婚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可以单方面要求收回离婚证吗?显然是不可以的。反悔的理由会有很多,比如对离婚决定反悔、对财产问题分割反悔、或者对没有约定的事项反悔等,对这些事项的反悔该怎么办,其做法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逐一分析之。

1、对离婚决定反悔时,该怎么办?

如果男方双方自愿离婚,并按要求领取了离婚证,即其婚姻关系就从那一刻起正式解除了。这个时候,不能再要求不离婚了,因为离婚已经成了事实,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当然有一个例外,即如果双方再次同意和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再次成为夫妻。

2、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时,该怎么办?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于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反悔,则可以再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根据司法解释,只有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驳回诉讼请求

3、如果对没有约定的事项反悔时,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求,法院会按照诉求依法作出新的判决。经常碰到的例子偶探视权等等。

离婚手续的办理也要区分不同的离婚方式,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肯定就是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但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此时一般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而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离婚条件也是不同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协议离婚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
一键咨询
  • 140****68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6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4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哪个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以及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30天冷静期后需要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公证在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因抚养协议涉及身份关系,所以必须双方亲自去公证处办理,而不能委托他人代办,且要提供当事人身份关系和子女身份关系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可以受理的公证事项有: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抚养协议需载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探视权的给付时间、给付方式等。因抚养费涉及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在直接抚养一方出现经济困难或者被抚养人因患病、上学等生活必须需要大量的抚养费时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可向。 法律依据:《公证法》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什么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在什么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征地协议应该与哪个部门签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地协议应该与哪个部门签定
《土地管理法》第53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使用现有的国有建设用地,按规定,这一类只需要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还有一类是申请使用国有农用地或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本案中,乙公司的申请用地则属于后一类,即集体所有的农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无论是上述哪一类用地,乙公司都应向甲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而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审批是甲县人民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事,乙公司只需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即可。用地被批准后,也由甲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乙公司,并负责办理建设用地的有关手续,包括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和收取有关费用。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
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三、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0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教育部门异地搬迁子女入学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教育部门异地搬迁子女入学协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为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异地升学政策。  
二、主要内容:  
1、专题会议提出,要“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对于不符合输入地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输入地和输出地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保障考生在输出地顺利参加升学考试和录取”。  
2、在专题会议上强调,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分类指导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合理确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建制镇和小城市要全面接收随迁子女就学,清理、取缔不合理“门槛”;中等城市要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大城市要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特大城市要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人口控制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承载力合理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努力提高随迁子女教育质量。  
3、专题会议要求努力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在有需要的地方,可通过购买公共服务,让民办学校承担一部分随迁子女教育任务。对专门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在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学生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其办学质量,规范其办学行为。  
4、研究部署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明确双亲外出的义务教育阶段1062.94万留守儿童为当前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今后,教育部将全面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使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儿童均可以进入寄宿制学校就读,同时重点抓好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性侵和溺水、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等专项工作。  (参考资料:人民网/2014/0801/c.html)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协议离婚的手续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协议离婚的手续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教育部门异地搬迁子女入学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教育部门异地搬迁子女入学协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为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异地升学政策。  
二、主要内容:  
1、专题会议提出,要“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对于不符合输入地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输入地和输出地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保障考生在输出地顺利参加升学考试和录取”。  
2、在专题会议上强调,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分类指导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合理确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建制镇和小城市要全面接收随迁子女就学,清理、取缔不合理“门槛”;中等城市要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大城市要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特大城市要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人口控制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承载力合理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努力提高随迁子女教育质量。  
3、专题会议要求努力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在有需要的地方,可通过购买公共服务,让民办学校承担一部分随迁子女教育任务。对专门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在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学生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其办学质量,规范其办学行为。  
4、研究部署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明确双亲外出的义务教育阶段1062.94万留守儿童为当前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今后,教育部将全面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使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儿童均可以进入寄宿制学校就读,同时重点抓好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性侵和溺水、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等专项工作。  (参考资料:人民网/2014/0801/c.html)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毕业生就业协议档案在那个部门
[律师回复] 档案即使是在该企业,然后办理失业证你上没上班也不能改变已经签约的事实。就像是只要领了结婚证。你要是不要三方协议了,也就是不要应届毕业生就业资格了,你就不要他们的解约函了,也就不用缴纳违约金了,然后到你想去的单位再就业,好处是避免了违约金,工龄还可以接上,不过,只能到招收社会人才的地方找工作了你更换工作单位有两个途径,一个是毕业以后并签订了三方协议一年之内改派,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约函,用人单位要是要求你缴纳不超过5000元的违约金,你就没有办法回避了,好处是恢复了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不管是否同居,再与别人结婚,也要先离婚。注意,招收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机会你就没有了,你可以以社会人才的资格继续就业。改派的具体手续如下:在原来的签约单位交了违约以后(如果用人单位非要求缴纳不可,然后你就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重新找工作了,就业范围受限制,收回全部各联三方协议表格,回学校办理新的三方协议,学校定期向学校所在省级教育厅办理领取三方协议更改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以后辞职,劳动者有自由择业的权力,用人单位不答复的一个月后视为有效,可以继续参加招收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如国企,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考试等。另外一种途径就是到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报到,否则就是重婚,吃官司!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你失去了应届毕业生就业的机会,很多就业机会是不招社会人才的,你有很多就业机会不能参加,他们也没有截留档案的权利,况且你的档案还是人才中心,根据规定最多5000元),让你原来签约的给你出具一份解约函
我和我老婆因为感情出现了问题,现在准备离婚。我们是澳门的,但是我对澳门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不是很清楚,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澳门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律师回复] 一自愿协议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迁户口去哪个部门办理手续?
迁户口需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去派出所申请迁出,落户地申请入户通过之后再去旧的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的,办完之后再去落户地去办理入户手续就可以了。
10w+浏览
教育部门搬迁子女入学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为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异地升学政策。   二、主要内容:   1、专题会议提出,要“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对于不符合输入地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输入地和输出地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保障考生在输出地顺利参加升学考试和录取”。   2、在专题会议上强调,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分类指导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合理确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建制镇和小城市要全面接收随迁子女就学,清理、取缔不合理“门槛”;中等城市要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大城市要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特大城市要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人口控制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承载力合理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努力提高随迁子女教育质量。   3、专题会议要求努力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在有需要的地方,可通过购买公共服务,让民办学校承担一部分随迁子女教育任务。对专门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在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学生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其办学质量,规范其办学行为。   4、研究部署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明确双亲外出的义务教育阶段1062.94万留守儿童为当前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今后,教育部将全面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使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儿童均可以进入寄宿制学校就读,同时重点抓好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性侵和溺水、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等专项工作。  (参考资料:人民网/2021/0801/c.html)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取保候审在哪个部门办手续
关于取保候审,应严格遵循公安机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均有权决定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但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是执行取保候审的主要机构。请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均按法定程序办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签订外部保密协议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为了有效的保护商业秘密,企业不仅要与本单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且在商务活动中要与接触商业秘密的其他机构或者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此类保密协议的内容与员工的保密协议不一样,每份保密协议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一般包括下列几项: 一是商业秘密的内容。笼统含糊地规定为商业秘密是不够的,应当详细明确的列明保密文件的名称、页数、份数、大致内容等。 二是文件披露的范围和目的。披露给律师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不是为其自用,披露给咨询机构是让其为权利人利益作分析等。 三是文件披露的期限。规定期限的目的是让对方在期限一到即应当交还及销毁复印件、拷贝、备份盘。 四是规定外部人员的保密义务。如要求对方指定专人保管,告知权利人文件存放地点,以便定期检查,告知权利人是否复印、拷贝文件,权利人还可以要求对方采取某些保密措施。在计算机及国际互联网日益发达的今天,一旦商业秘密被存储在电子存储系统,要跟踪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商业秘密权利人应当尽最大努力进行跟踪。 五是要求与对方代表、签约代理人、关联企业等直接与商业秘密接触的员工、机构签定保密协议。由于一旦发生泄密,对方往往会以不承担员工的个人责任来抗辩,实践中,这种抗辩有时是成功的。因此,权利人应当要求对方的员工承担保密责任,这样在出现侵权时,权利人可以要求对方及其员工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商业秘密权利人向一家企业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披露商业秘密,一定要考虑到同该企业的母、子企业、控股企业签定保密协议。 六是保密协议的有效期。保密协议应当要求对方及其员工在双方业务关系结束后仍要对权利人的秘密予以保密。至于保密期限多长,要根据预计的商业秘密价值期限适当确定。 七是违约金、赔偿金的约定。关于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金,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而由当事人约定。如果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当予以赔偿。商业秘密权利人在谈判保密协议时应按照该原则确定违约金及赔偿金数额。
知识产权协议有哪个部门负责签订,知识产权协议是什么?
[律师回复] 知识产权合同: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通常分为两部分,即“工业产权”和“版权”。根据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对下列各项知识财产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总之,知识产权涉及人类一切智力创造的成果。  专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转让以及就专利实施许可而明确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合同的统称。  专利合同可以分为专利权利转让类的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权利转让类合同又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前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受让方的需要,与受让方达成的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协议,合同的中心内容就是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包括单位向职工和其他个人转让、职工和其他个人向单位转让、单位向单位转让以及个人向个人转让、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转让等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与受让方就专利权的转让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我国专利的种类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转让合同也相应地分为发明专利转让合同、实用新型专利转让合同和外观设计专利转让合同,三种不同种类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对权利义务的约定也会有所不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实施方)就专利权的许可实施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专利实施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独家许可(又称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几种,各种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各有特点。通常,也将已经申请专利但尚未获得专利权的技术的实施许可纳入广义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范围。
民政部门与法院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民政局离婚又称协议离婚,对于二者的区别,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1、流程不同:离婚要求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交材料,经过审理程序,以解除婚姻关系;民政局离婚要求双方一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以解除婚姻关系; 2、两种离婚方式只能二择一:当事人只能选择离婚或者民政局离婚,不能既要求出具离婚判决书,又要求颁发离婚证; 3、收费不同:民政局离婚,登记费、工本费、手续费等全部费用合计,大概只要几十元到几百元;离婚,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者财产总额小于20万的,每个案件交纳50至300元的受理费;涉及财产总额超过20万的部分,按0.5的比例缴纳,诉讼成本大大提高。两者相较之下,民政局离婚的性价比高很多; 4、耗时不同:民政局离婚,文件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当天办结拿证;离婚,案情简单的,经过整个诉讼审理流程,待真正拿到判决,至少也要几个月;案情复杂的,甚至要 1、2年; 5、离婚证明文件的形式不同:离婚,最终当事人获得离婚判决及离婚证明书;民政局离婚,最终当事人获得离婚证。但不管是出具的离婚文书还是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都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凭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协议离婚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