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上诉案中,上诉人张XX委托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律师为其代理诉讼。这起案件中,当事人面临着诸多法律问题和利益诉求,充分体现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的常见痛点。
张XX因与被上诉人烟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在案件中,张XX提出多项诉求,包括要求认定补交的房屋面积差价为房屋价值、返还物业维修基金及有线电视初装费、支付基础装修费用、按市场价值确定房屋价值并返还剩余款项以及返还已向银行支付的贷款等。
在这类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常常陷入信息不对称的困境。很多购房者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够深入,对自身权益和义务的认识存在偏差。就像张XX,可能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充分意识到某些条款对自己的影响,导致在后续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而且,法律程序的复杂性也让当事人感到迷茫,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宋晓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充分发挥了专业能力。在二审中,宋晓律师帮助张XX整理并提交了多项证据,包括补交面积差额收据、物业维修基金收据、有线电视初装费收据、家庭装修合同以及个人活期明细信息等。这些证据为张XX的诉求提供了有力支持。
对于张XX提出的各项诉求,宋晓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论。例如,在房屋面积差价款、物业维修基金和有线电视初装费的返还问题上,宋晓律师指出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双务合同,双务合同解除时双方均负有返还义务,最终法院支持了张XX的该项上诉请求。
在基础装修费用的问题上,虽然一审法院未一并处理,但宋晓律师也为张XX指明了另案诉讼的途径。对于按房屋市场价格返还剩余款项的诉求,宋晓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和公平原则进行了分析。而在已向银行支付的贷款本息返还问题上,宋晓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功让法院纠正了一审判决中贷款利息应由张XX承担的错误认定。
宋晓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案件中为当事人张XX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利益。宋晓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尤其在经济纠纷、合同纠纷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他曾担任山东省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优秀调解员,还参与过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民事和刑事辩护工作,处理过数十起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宋晓律师秉持着“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成为了符合高标准的专业样本,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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