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遇到的麻烦可不小。他在案涉项目售楼处买了商铺后,向XX公司支付了147万购房款。可被告南京XX公司和XX公司却称他没付完全款,拒绝交付房屋。这让张某某陷入了困境,房子拿不到,钱也好像打了水漂。无奈之下,张某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委托了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为他打官司。
被告方也有自己的说法。他们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还指出XX公司涉嫌犯罪,并且以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为由,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在法庭上,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俞雯律师在这个案子里发挥了关键作用。她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抓住了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这一重要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XX公司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这意味着对被告XX公司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张某某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被告理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的义务。俞雯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为张某某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并在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虽然驳回了原告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但张某某最终还是成功拿到了房子。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买房时一定要注意款项支付的方式和对象,保留好相关凭证,避免出现纠纷。第二,遇到问题不要慌张,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在这个案子里,俞雯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抓住了XX公司构成表见代理这一关键要点,成功为张某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俞雯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房产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用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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