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张X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他面临着四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和五万元的罚金,还要被追缴685万余元的违法所得。对于张X来说,这样的判决不仅意味着漫长的牢狱之灾,还会让他的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公司的经营也可能因此陷入绝境。他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在法律面前显得孤立无援。
蔡碧洲律师首次接触案件时,没有丝毫懈怠,立刻开始细致阅卷、梳理证据与事实。他敏锐地发现,一审认定的犯罪数额中包含一笔200万元预付款,而该笔款项对应的矿石未实际交付,按照法律规定,这笔款项不应计入犯罪数额。同时,蔡碧洲律师还注意到本案存在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定性争议,这成为他维权策略的关键起点。
在二审过程中,蔡碧洲律师精准梳理证据链条,将涉及200万元预付款的相关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向法庭详细阐述该款项不应计入犯罪数额的理由。他围绕犯罪数额、量刑情节提出专业辩护意见,指出一审判决在犯罪数额认定上存在错误,应当予以纠正。对于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定性问题,蔡碧洲律师也进行了严谨的分析和论证,希望能够为张X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蔡碧洲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曾参与多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遇到犯罪数额认定错误这样的问题时,他凭借过往的经验,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通过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找到了关键证据,为核减犯罪数额奠定了基础。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蔡碧洲律师的辩护意见,纠正了一审犯罪数额认定错误,将犯罪金额核减200万元,最终认定非法获利数额为485万余元。虽然驳回了单位犯罪的辩护主张,维持个人犯罪定性,但二审改判张X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不变,违法所得按核减后数额追缴。蔡碧洲律师以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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