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X日,未成年人代X无证驾驶小型轿车与行人何X碰撞,致何X受伤。交警认定代X负全责,何X无责。肇事车辆虽投保,但代X私自驾车,其父母垫付部分费用。何X委托随州地区黎芳律师提起诉讼。
突破交强险拒赔困境
黎芳律师仔细查阅保险相关法规和案件资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面对保险公司以代X无证驾驶为由拒赔交强险的主张,她深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厚厚的法律条文中精准找到第十五条规定,明确指出无证驾驶情形下,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第三人人身损害予以赔偿,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她多次与法官沟通,详细阐述法条依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该观点,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付120792.85元,降低了原告向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追偿的风险和难度。
采信单方鉴定意见
被告对原告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但未申请重新鉴定。黎芳律师认真核实鉴定机构及人员资质,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发现单方委托鉴定为法律允许,且该鉴定意见明确。她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强调该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终法院采纳该观点,认定两处十级伤残(综合指数12%),为原告争取到112768.8元残疾赔偿金,还节省了至少2-3个月的诉讼周期和额外鉴定费用。
确保原告损失全额获赔
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属于免责事由拒赔商业险,法院予以支持。黎芳律师迅速调整策略,转向要求侵权人(代X及其父母)直接承担剩余赔偿责任。她对原告各项损失进行精细化核算,逐笔核对医疗费,按合理标准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最终法院判决代X赔偿132413.4元,不足部分由父母承担,确保了原告损失得到全面填补。
在这起案件中,随州地区黎芳律师凭借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对细节的深度挖掘,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让原告获赔2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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