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1年10月30日,货拉拉司机刘XX在完成客户史XX的订单任务后,来到史XX在无锡市梁溪区的租住地。在此过程中,他采用推倒、压身方式强行用手抠摸被害人史XX阴部。刘XX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后,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以锡梁检刑诉〔2021〕7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XX犯强制猥亵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争议焦点
焦点一:罪名的认定
公诉机关最初指控刘XX涉嫌强奸(未遂),检察院建议量刑1年6个月。而戴新进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发地点具体情况以及被告人与被害人的事前和事后聊天记录。律师认为,从现有证据来看,认定刘XX构成强奸(未遂)证据不足,更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则坚持认为刘XX的行为构成强奸(未遂),理由是其有对被害人实施性侵犯的意图。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虽然刘XX有对被害人的身体侵犯行为,但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其具有强奸的主观故意,最终认定刘XX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
焦点二:被害人是否有过错
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未坚守矜持有过错的观点。但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并没有证据表明被害人存在过错行为。刘XX的侵犯行为是其个人的主观故意和不当行为导致的,不能将责任归咎于被害人。因此,对于辩护人认为被害人有过错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焦点三:是否适用缓刑
辩护人提出刘XX是一时冲动激情犯罪,能坦白交代,属首犯初犯,社会危害性小可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虽然刘XX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但综合考虑其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妥,所以没有采纳辩护人关于适用缓刑的意见。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刘XX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止)。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准确的罪名认定至关重要。对于嫌疑人来说,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可以通过深入了解案情,找到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和辩护点。同时,嫌疑人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而对于被害人,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中,戴新进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成功为被告人刘XX改变了罪名,从涉嫌强奸(未遂)改判为强制猥亵罪,大大降低了被告人的量刑。戴新进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400件。他是专业法律科班出身,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2008年即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和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本案中精准地找到了关键突破口,准确把握了案件的走向。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戴新进律师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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