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是一种臭名昭著的行为,因为它时常伴随着非常高的利息和暴力催债的行为,所以在民众眼里是一件“坏事”。可因为放高利贷能够赚取高额利息,所以还是有不少单位或个人从事放高利贷。
那么不少人感到疑惑,放高利贷犯法吗?
法律禁止放高利贷行为,因此可以得出放高利贷是犯法的结论,但目前还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处罚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对于《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惩罚规范放高利贷的行为,这主要是立法者根据利益权衡的结果,所以没有将放高利贷规定为一种犯罪行为。
但在某些情形下,放高利贷的行为也可能涉嫌犯罪。譬如有些放高利贷的人为了牟取“差价”,先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套取贷款后,然后再用这笔贷款放高利贷赚取“差价”,此种行为可能就涉嫌犯罪。同时放高利贷往往会有暴力催债的行为,暴力催债过程中给债务人造成重大伤害的,这种行为有时候会涉嫌故意伤害罪。
对于上述高利转贷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告诫广大民众应尽量避免借高利贷,因为利息时常高得离谱,虽然法律只支持合法的利息部分,但放高利贷的人又会有各种暴力催债行为,给债务人生活带来诸多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