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XX年X月X日,原告黄X与被告高技术开XX某全定制店签订《专卖店销售合同》,定制柜类产品,合同总价15万余元。原告依约付款后,商家却未按约定交付货物,店铺关闭,经营者失联。无奈之下,原告委托湖北襄阳龚傲冬律师提起诉讼。
证据收集与整理
龚傲冬律师接手案件后,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开始了细致的证据收集工作,从合同入手,仔细研究《专卖店销售合同》的每一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接着,收集付款收据、刷卡凭证,这些票据详细记录了原告的付款情况。同时,整理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从中提取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比如经营者承诺的交货时间等。此外,还收集了店铺腾空照片、报警记录等,这些证据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被告违约以及原告付款的事实。
精准主张权利
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龚傲冬律师依据《民法典》第563条,以被告迟延履行且明确表示无法履行为由,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并全额返还款项的主张。他在法庭上,逻辑清晰地阐述被告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这种精准的主张,避免了陷入“继续履行”或“折价赔偿”的不利局面。
争取最大权益
除了要求返还已付款项,龚傲冬律师还为原告争取资金占用损失。他提出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利息,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弥补了原告资金被占用的实际损失。虽然对于品牌方补充责任的诉请因证据不足被驳回,但律师将该主体列为共同被告,为后续可能发现新证据时的追偿提供了方向。最终,法院确认合同解除,高合生雅居定制店向原告支付152405元及自20XX年X月X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驳回对品牌方的诉讼请求。龚傲冬律师通过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细节挖掘,成功为原告挽回了损失,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