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未成年的张XX面临父亲无故停止支付抚养费,母亲独自承担抚养压力,母女二人生活陷入困境时,她们在法律面前显得孤立无援。张XX正值高中求学阶段,日常开销较大,父亲的拒付行为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学习与生活。而母亲赵XX也因独自承担经济压力而倍感艰难,却不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就在这时,王敏利律师介入了此案。王敏利律师首次接触案件时,敏锐地意识到离婚协议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明确应以这份协议为基础,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接受委托后,王敏利律师立即展开工作。她第一时间整理并核对了离婚协议、离婚证、原告身份信息及被告支付记录等关键证据。王敏利律师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应当严格履行。在过往类似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中,王敏利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深知,对于此类案件,关键在于证明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以及被告的违约事实。
庭审中,被告提出“无力支付”的抗辩理由。王敏利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迅速做出回应。她指出,被告的支付能力问题不能成为其拒不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的正当理由。王敏利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强调原告正值高中求学阶段,日常开销较大,拖欠抚养费已严重影响原告的正常学习与生活。同时,她还针对离婚协议中“直至学业完成”的约定进行了重点阐述,说明这体现了双方对子女教育的长远安排,应当予以尊重和保护。
王敏利律师在庭审中逐项回应被告的辩称,通过充分举证和有力辩论,让法官全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她的专业表现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王敏利律师的意见。
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本案中,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协议履行各自义务。被告自2023年3月起未支付抚养费,违反协议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法院做出了公正的判决:被告张X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抚养费共计27000元;被告张X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20XX年XX月至20XX年X月的抚养费共计9000元;被告张XX自2025年5月起每月月底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原告年满18周岁止。案件受理费350元由被告承担。王敏利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成功维护了原告张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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