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作为某环保监测设备运维公司的工作人员,本是在履行工作职责,却因老板为降低成本的安排,陷入了一场刑事风波。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其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涉及修改数据的设备达11台,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当事人面临着被提起公诉并留下犯罪记录的重大风险。此时的当事人,犹如置身于黑暗之中,孤立无援,对法律程序和自身命运感到迷茫。
曹頔繁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和其参与的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又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材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问题。曹頔繁律师敏锐地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司法解释适用与行为危害性认定。当事人行为发生在新司法解释实施之前,而新司法解释对涉案行为认定标准更宽松,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更有利。
曹頔繁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对于司法解释的适用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深知,在这种情况下,准确适用法律是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关键。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仅能认定当事人修改数据的设备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证明当事人修改其他设备数据的证据不足,仅凭口供不能定罪。同时,曹頔繁律师还注意到,当事人系履行职务行为,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
基于这些判断,曹頔繁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在意见中,他围绕法律适用、履职性质、犯罪情节和主观恶性等要点充分论证。他关键论证了为什么要适用新的司法解释、新旧司法解释的不同、如何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尤其是从新的司法解释引出适用其他司法解释,论述当事人为何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并且强调本案证据不足。曹頔繁律师提出,本案符合《刑事诉讼法》法定不起诉条件,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与检察院的沟通中,曹頔繁律师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据理力争。他的专业和执着,让检察院重视起这个案件。最终,检察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完全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行为适用新司法解释更有利,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且是极为不容易的法定不起诉。当事人无罪结案,达到了绝对无罪的结果,避免了刑事处罚与犯罪记录,保住了职业与名誉。
曹頔繁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他的成功辩护,不仅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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