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王XX称被告张XX、顾XX向第三人借款250万元,后第三人将债权转让给自己,但被告未按约定还本付息。王XX委托上海地区施政律师等为其代理此案。
证据梳理与初步判断
施政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仔细查阅了大量的案件材料。他逐页翻看《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用红笔标记出关键条款,如借款金额、利息约定、抵押担保范围等。对于银行转账凭据,他更是反复核对,查看转账时间、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初步审查,施政律师确认了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第三人实际交付借款的事实,为后续的诉讼策略制定奠定了基础。
债权转让证据核实
债权转让是本案的关键环节。施政律师重点审查了《债权转让协议》,仔细比对协议中双方的签字和盖章,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他还查阅了相关的公证书,包括《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和《公证书》,核实债权转让事宜是否经过合法公证。同时,施政律师对原告支付债权转让对价的转账记录进行了详细核实,确保每一笔款项都有清晰的流向和记录。通过这些细致的审查,施政律师有力地证明了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为原告取得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持。
损失证据审查与主张
在审查原告主张的损失时,施政律师对律师费发票进行了严格审查。他查看发票的开具时间、金额以及与委托代理合同的关联性,确认律师费是因被告违约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且金额低于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审查,施政律师成功为原告主张了7万元的律师费赔偿。最终,法院依据施政律师提供的充分证据,支持了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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