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约金的数额可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也就是说,欠条上违约金并无绝对的最高数额限制,但如果约定过高,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比如借款合同,若出借方因违约所受实际损失较小,而约定的违约金远超该损失的30%,法院可能会进行调整。
二、欠条中约定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法律未明确规定欠条违约金的具体上限。一般而言,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根据《民法典》,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可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增加。司法实践中,通常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参照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即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来衡量。若违约金超过违约损失30%,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主张调整违约金一方,需对损失大小承担举证责任。
三、欠条违约金过高,法律支持上限是多少
欠条违约金过高时,法律支持上限需分情况。若违约造成金钱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出借人可选择主张,也可一并主张,但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若违约造成其他损失,违约金一般以违约造成损失的130%为上限,参考《民法典》规定,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我们了解到违约金的数额可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当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时,守约方同样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增加,以弥补自身的实际损失。而且不同类型的合同,在考量违约金是否合理时,侧重点可能会有所不同。若你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对违约金的约定、调整等方面存在疑问,不知道如何在合同里合理设置违约金条款,或是遇到了违约金方面的纠纷,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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