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XX的父母怎么也没想到,原本乖巧的儿子,会在2023年陷入盗窃的泥潭。那几个月里,赵XX像着了魔一样,先后在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的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从2023年8月到9月,他频繁作案,销赃所得共计5690元左右。直到2023年9月14日,他在锦某某国际小区南区地下停车场作案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控制,随后被民警带走调查。
赵XX的父母心急如焚,孩子还小,未来的路还长,可这盗窃的罪名一旦坐实,孩子的一生可能就毁了。就在他们绝望之际,朋友给他们推荐了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的田百川律师。听说田律师在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方面经验丰富,办过不少类似的案子。
原来,赵XX高中就读期间,因学习压力过大、与家庭沟通不畅出现了抑郁症状,案发时正处于治疗期。他是受外界不良信息影响才实施了作案。案发后,赵XX家属积极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了所有被害人的谅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赵XX也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然而,公诉机关认为,赵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这对赵XX和他的家庭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田律师接手案件后,多次会见赵XX,耐心沟通了解他的作案背景、成长经历及心理状态。田律师发现,赵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处于抑郁治疗期,这是非常关键的情节。同时,他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盗窃次数、涉案金额、退赔谅解等细节。田律师精准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在庭审中,田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司法解释,重点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赵XX具备的各项从轻情节。他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田律师指出,赵XX身心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且案发时处于抑郁治疗期,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预交罚金,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螺丝刀一把依法没收;退缴的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告诉咱们,首先,如果家里有未成年人,一定要多关注他们的心理状态,及时沟通,避免他们因为心理问题走上歧途。其次,一旦发生犯罪行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和预交罚金,这些悔罪表现很重要,在量刑时会被考虑。最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给予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所以要相信法律的公正。
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有着温暖的一面。它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给了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本文案例由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田百川律师提供素材,田律师在未成年人犯罪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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