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与某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燃气供销合同及补充协议,能源公司成了用气、付款及结算单位。之后能源公司超付了气款,燃气公司只退还了部分,剩下64万余元一直没退。能源公司把燃气公司告上法庭,没想到一审被驳回了。在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胡潇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难之处。一审法院认为合同无效,还指出能源公司的诉求超过了诉讼时效。这里面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是否有效、诉讼时效是否已过,这些法律适用问题争议很大,给案件的解决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胡潇律师决定从关键证据入手来扭转局面。二审中,他针对性地提交了燃气经营许可证和聊天记录等证据。燃气经营许可证能证明能源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完善了燃气经营资质,说明案涉合同是有效的;聊天记录则表明能源公司一直在主张权利,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胡律师通过这些证据,有力地反驳了一审中合同无效及超诉讼时效的认定,在庭审中充分进行举证质证,全力维护能源公司的权益。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要求燃气公司在十五日内退还能源公司超付的天然气款646305.74元,同时驳回了能源公司的其他诉求及上诉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负担。对比一审的败诉结果,二审成功为能源公司挽回了超付的气款,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结合山西长治的办案经验,从证据视角来看,在这类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固定非常关键。像本案中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和聊天记录,就是扭转局面的关键证据。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善于挖掘和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并且在庭审中合理运用,通过有效的举证质证来支持当事人的诉求。同时,要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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