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一: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
基本事实
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口角,相约在丽江市古城区西某某街道福某某路“如某某酒店”附近打架。沈XX邀约马XX、邹XX等人,沈XX邀约杨XX、被告人罗XX等人。双方聚集后,杨XX等人挑衅,沈XX再次邀约人员。3时许,杨XX、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实施殴打,杨XX持刀砍伤杨XX头部,何某某持刀砍伤杨XX左肩部,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双方诉求及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与同行持械人员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而罗XX一方认为,罗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较弱,且系因缺乏监管、受朋友邀约参与犯罪,主观恶性较小。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关键证据有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监控视频等。民警电话通知后,罗XX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古城分局西某某派出所接受调查。罗XX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0元。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且因缺乏监管、受朋友邀约参与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本案系共同犯罪,罗XX跟随他人参与斗殴,仅对被害人实施拳打脚踢,未使用刀具,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弥补了被害人的伤害,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这个案子由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的田百川律师代理。
案件二:未成年人盗窃案
基本事实
2023年8、9月期间,被告人赵XX先后至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2023年9月14日14时40分许,赵XX在锦某某国际小区南区地下停车场,使用螺丝刀准备拆卸一辆电动车电瓶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控制。
双方诉求及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赵XX一方认为,赵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且案发时处于抑郁治疗期,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公诉机关查明,赵XX销赃所得共计人民币5690元左右,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案件审理过程中,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被告人作案时系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且案发时处于抑郁治疗期,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预交罚金,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螺丝刀一把依法没收;退缴的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此案件同样由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的田百川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缺乏监管、心理问题等都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关注他们的心理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未成年人自身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走上犯罪道路。
这两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最终都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贯彻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田百川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办理过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深厚的法学功底,像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和中国政法大学学士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这些复杂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格外从容。在这两个案子中,他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让未成年人有机会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