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借贷纠纷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这类案件往往因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而变得复杂棘手。胡雨薇律师曾代理过一起这样的案件,为我们展示了专业律师处理此类纠纷时的智慧和策略。
这起案件中,原告范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被告李某某,要求李某某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相应利息。范某依据一份借款协议书复印件主张与李某某存借款关系,称2019年11月14日双方签订该协议,11月15日他通过银行账户向李某某转账200万元。然而,李某某却坚称双方不存借贷合意,该款项是投资款。李某某表示,涉案款项是用于与案外人合作设立公司的经营款,他受案外人指示与范某签订借款协议书,且案外人承诺签订后会将原件退还给他,他还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这个案件的难点于,双方对于款项性质存巨大争议,且关键证据借款协议书范某只有复印件,而李某某却持有两份原件。范某对于李某某持有原件的情况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并且他资金来源的陈述上前后不一致,一审称资金来源于个人和家庭,二审又改口称是案外人通过集团拆借并出资给他。这些情况让案件的事实变得扑朔迷离。
普通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容易陷入误区。比如,可能会忽视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仅仅凭借一份协议复印件就认为可以胜诉;或者陈述事实时不够严谨,前后矛盾,给自己的主张带来负面影响。
胡雨薇律师面对这一复杂局面时,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能力。她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核心争议——借贷合意缺失。通过对证据链的精准拆解,她合理解释了借款协议书原件由李某某持有的矛盾,揭露了范某陈述前后不一的问题。同时,她运用微信聊天记录证实200万元实为投资款,结合付款后成立公司、集团参与经营等事实,彻底否定了借贷关系。庭审中,她坚守程序正义,当庭展示电子证据并申请法庭核验,驳斥了范某“未经质证”的质疑,为裁判夯实了基础。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有款项交付和借贷合意两个要件。虽然本案存款项交付的事实,但范某未能充分证明双方存借贷合意,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法院驳回了范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民间借贷纠纷时,首先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最重要的是,要如实陈述事实,避免前后矛盾。同时,当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能够凭借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为你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