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常州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在施工路段无证驾驶机动车,因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驾驶,与被害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XX委托了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尹涛律师担任辩护人,参与本案一审诉讼。
尹涛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深厚,自2016年执业以来,始终坚持婚姻家事与刑事辩护双轮驱动的专业发展路径,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此次面对这起刑事辩护案件,尹涛律师展现出了他在刑事领域的专业能力。
尹涛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他细致审查事故发生经过、被告人主观过错、到案过程及认罪态度。在庭审中,尹涛律师围绕被告人X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展开充分辩护。他清晰阐述被告人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并非故意犯罪,且事故发生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人身危险性较小,恳请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尹涛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此前承办过逾百件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方面,还熟悉环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的专业能力不仅体现在对证据规则的精准把握上,还体现在对刑事政策的深刻理解以及出色的庭审辩护能力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XX无证驾驶、疏于观察导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而尹涛律师的辩护起到了关键作用,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XX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XX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作出后,被告人服判未上诉。这一结果体现了尹涛律师精准锁定自首、认罪认罚等核心从轻情节,有效维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促成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辩护效果。同时,也展现了尹涛律师在江苏常州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实务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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