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某名下的某文化艺术公司,主营高端管乐器进口、销售与艺术培训。在经营过程中,B某涉嫌三种走私模式。一是通过水客带货,将本应一般贸易申报的300余支乐器,以“蚂蚁搬家”式水客携带入境;二是低报价格,走私进口同类乐器50余支;三是伪报贸易性质,将一般贸易货物伪报为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贸易。海关初核偷逃税额超过100万元,按照法律规定,B某极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无缓刑可能。
侦查初期,办案机关倾向于认定B某个人犯罪,理由是走私行为由B某对接境外供货商、支付货款、接收货物,资金流与个人高度关联。然而,周文达律师团队从单位犯罪展开体系化论证。他们指出,走私行为系为公司经营所需,乐器用于公司销售与培训业务,并非B某个人牟利;全部违法所得归公司账户,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公司合法注册、持续经营,具备乐器进口与销售资质;涉案行为由B某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作出,属于单位负责人履职行为。此外,律师还检索并提交相关典型案例,明确指出对该类案件的认定思路。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单位犯罪意见,将某文化艺术公司列为被告单位,B某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争议焦点二:偷逃税额能否核减?
海关初期计核结果逼近110万元,这是个棘手的问题。周文达律师团队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对《海关核定证明书》开展实质审查。他们发现核定税额中存在数量重复计算的情况,水客带货部分与低报价格部分存在少量重叠统计,将同一批次货物重复计核税款。同时,公司存在部分合法一般贸易进口记录,海关未予剔除,一并计入走私数额。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法律意见,最终海关重新计核,核减近15万元,将最终偷逃税额定格在94.8万余元,落在100万元以下的降档区间。
争议焦点三:能否争取到缓刑?
审查起诉阶段,周文达律师团队主动构建认罪认罚+全额退缴+合规整改+类案支撑的立体化从宽体系。他们指导公司全额退缴全部偷逃税款,启动企业合规整改,建立进口业务合规委员会,完善全流程内控,开展海关法律专项培训。同时,提交两件类案供办案机关参考,明确提出本案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作出量刑建议:被告单位某文化艺术公司罚金人民币95万元;被告人B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庭审中,律师继续强化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全部量刑建议,B某被判处缓刑。
这起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件,最终以B某获得缓刑而告终。这个结果来之不易,也给类似案件带来了启示。在涉及经济犯罪的案件中,准确把握犯罪主体的认定、合理核减税额以及积极争取从宽处理,都至关重要。
周文达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工作10余年间专注于各类刑事案件的精细化办理,累计承办刑事案件近600件。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在这起复杂的走私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从认定单位犯罪到核减税额,再到争取缓刑,每一步都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正是他多年来对刑事案件的钻研和积累,才让他在面对这起跨地域、多模式、数额临界、主体争议的复杂走私案时,能够从容应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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