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张XX在多次向朋友李X催要借款无果后,陷入了无助的境地。他通过网络贷款及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款项借给李X,却面临着本金难以收回的困境,经济压力巨大,精神上也备受折磨。而且面对李X的抵赖,张XX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场纠纷中处于明显的信息劣势。
20XX年,张XX委托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的马云航律师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马云航律师首次接触案件时,就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他没有慌乱,而是立刻开始了证据梳理工作,这是他维权策略的起点。
接受委托后,马云航律师第一时间协助张XX梳理案涉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张XX陆续向李X出借共计327483元,马云航律师将这些转账记录一一整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精准证明了借款事实、实际出借金额及催款过程。这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庭审中,李X对借款本金数额提出异议,辩称记不清具体借款金额,且认为张XX的银行贷款与己无关。马云航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庭审经验,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抗辩。他清晰阐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指出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足以证明李X向张XX借款的事实及实际收款金额。
马云航律师精准把握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针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合同无效的法律情形,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他明确主张李X返还实际取得的借款本金并赔偿利息损失,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到最大程度保护。
在过往类似的民间借贷案件中,马云航律师也遇到过被告对借款金额提出异议的情况。他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通过详细的证据分析和法律解读,成功说服法院采信关键证据。在本案中,他同样如此,让法院全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最终,法院对马云航律师提交的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均予以采信。法院审理认为,张XX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导致案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X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其已偿还的款项应认定为偿还本金,最终核定李X尚欠张XX借款本金285333元。同时,法院认定案涉款项于20XX年X月X日视为到期,李X应自20XX年X月X日起,以28533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张XX支付利息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驳回了超出部分的诉请,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由李X承担主要部分。马云航律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28.5万余元本金及对应利息,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