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纠纷案件里,财产信息的不透明往往是矛盾的导火索。原告A与被告B、C是兄弟姐妹,他们的父母D、E在2018年9月29日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告B被指定为监护人。此后,父亲D于2019年8月5日去世,母亲E也在2021年12月6日离世。原告认为被告B掌控了父母的全部财产,却不向其他继承人公开,父母去世后还侵占遗产。原告曾就部分遗产提起另案诉讼并获调解,但尚有银行存款、丧葬费、抚恤金未分割,于是再次起诉,要求分割未分割遗产66万余元及丧葬费、抚恤金。
被告B辩称,两被继承人的钱全部用于丧葬费、医疗费、保姆费、原告回南京的费用及日常开销,已无遗产,被告C也同意B的意见。面对这种情况,原告委托了南京徐正杨律师代理此案。
南京徐正杨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面临的难题是原告取证困难。被告长期控制财产,原告身处外地,无法获取财产信息。但律师没有退缩,他申请法院调取被继承人名下多个银行账户的流水,逐笔核对2018年9月至2023年间的收入和支出,成功计算出被告实际取款总额1,405,426.83元,为案件胜诉奠定了证据基础。
接着,被告提供了相关凭证,主张实际支出1,293,216.83元。律师对这些支出进行了逐项查证。对于合理部分,如医疗费、护工费,律师予以认可;而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如丧葬费虚张666,593元,律师提出了异议。通过仔细质证,最终法院酌情认定合理支出,将余款认定为可分割遗产。
同时,律师还准确区分了被继承人生前银行存款(属遗产)与丧葬费、抚恤金(属死后待遇,但已混同计算账户)的性质,推动法院将账户余款整体作为遗产处理。
在普通人遇到此类继承纠纷时,很容易陷入误区。比如,可能会因为亲情关系而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或者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就盲目起诉。而在这样的案件背后,对于普通人来说,首先应该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像银行流水、费用凭证等。最重要的是,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让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B实际取款1,405,426.83元,扣除其为两被继承人实际支付的各项合理支出1,293,216.83元后,余款112,210元为两被继承人遗产,应由三位法定继承人均等分割。判决被告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A37,403元,支付被告C37,403元。案件受理费10,400元,由原告负担8,704元,两被告各负担848元。
这起案件体现了在继承人控制遗产的情况下,其他继承人通过诉讼追索被侵占遗产的可行性。南京徐正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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