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到2021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搞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多亿。杨XX从业务员一路做到事业部副总裁,他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2021年3月31日,他被查获归案。杨XX觉得自己只是个打工的,以为问题不大。
被抓后,杨XX很焦虑,他尝试向警方解释自己只是执行上级命令,可情况并没有好转。他反复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成了非法集资的一员。
后来,杨XX家属找到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执业至今,擅长刑事犯罪辩护。
陈律师梳理材料时,发现杨XX首次到案虽系查获归案,但之后因身体原因未被羁押,且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也是经通知到案。这个细节成为辩护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陈律师制定策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他通过阅卷完整了解案件事实。开庭审理前,他和杨XX沟通后,提出辩护意见:杨XX应认定为自首;他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庭审中,检方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陈律师则强调杨XX的到案情况和协助抓捕行为。最终,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但鉴于他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杨XX听到判决结果,原本极度紧张的他长舒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工作中要警惕参与非法活动,别以为只是执行命令就没事。第二,出事后积极配合调查、退赔违法所得,争取从轻处罚。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参与非法集资后果严重,一定要远离。在这个案子里,陈晓伟律师抓住杨XX到案情况的细节,为他争取到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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