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提起公诉,面临着法律的严惩。公诉机关指控其与同案被告人长期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润滑油等油料产品,销售金额巨大,唐不仅被刑事拘留还被逮捕,其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在这样的困境下,凉山地区的徐存江律师接受委托,为唐展开了一场专业而严谨的辩护。
徐存江律师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也是该所刑事辩护团队的负责人。自2020年执业以来,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他秉持着“案件精细化办理,以尚法之心,行正义之举”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在接手唐的案件后,徐存江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深知证据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性,通过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发现本案证据不能直接证实唐销售的商品商标与被侵权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这一发现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体现了他敏锐的证据意识。同时,徐存江律师严谨务实的执业风格也在此时展现出来,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众多证据中发掘关键辩点。
在销售金额的认定上,徐存江律师提出应认定销售金额为已查实买家的38.605万元。这一观点体现了他对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为被告人争取更合理的量刑。此外,徐存江律师还提出唐在一般性排查时主动交代罪行,具有自首情节。虽然最终法院未采纳这一意见,但可以看出他善于从案件细节中寻找对被告人有利的因素。
徐存江律师还强调唐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产品未对买家造成实际损害,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这些辩护意见充分考虑了被告人的实际情况,体现了他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
法院经审理后,虽然未采纳自首的辩护意见,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认罪认罚、初犯、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意见,并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宣告被告人唐缓刑。这一结果离不开徐存江律师的专业辩护,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辩护策略,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在执业过程中,徐存江律师曾担任多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上市公司项目法律顾问,其办案区域遍布凉山地区的盐源县、德昌县、昭觉县,木里县、冕宁县等多地。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充分信任与高度认可。在这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徐存江律师再次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形象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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