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XX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案件背景
2023年4月至案发,李XX通过网络对外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同年7月,其销售代理人翟XX向曲阜的毕XX销售该减肥产品,毕XX服用后身体不适,翟XX告知李XX,李XX在明知产品有问题后仍继续销售。经检测,产品中检出西XX明成分。2024年1月4日,李XX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后投案。2024年7月1日,翟XX与毕XX达成和解协议。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是否构成犯罪:公诉机关认为李XX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经审理查明,有受案登记表、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证实,认定李XX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
是否适用缓刑:辩护人提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犯罪情节轻、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情节,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认为李XX明知食品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而销售,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但其他从轻处罚的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判决结果
李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违法所得2000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王X故意杀人案
案件背景
王X因2016年其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同村村民宋XX怀恨在心。2025年5月21日晚,王X携带砍刀到宋XX家欲报复,与宋XX发生争执,王X先徒手殴打,后拿出长刀多次砍向宋XX,致宋XX多处受伤。宋XX跑回家中关闭大门,王X无法继续伤害后逃离现场。次日0时许,王X到派出所投案。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犯罪定性:公诉机关指控王X故意杀人,王X及其辩护人对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定性和基本事实无异议。法院经审理,有受案登记表、鉴定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证实,认定王X故意杀人,公诉机关指控成立。
是否从轻、减轻处罚及适用缓刑:辩护人提出王X系主动归案,有自首情节;系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系初犯,无前科劣迹;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符合判处缓刑条件。法院认为王X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调查评估意见,可依法对王X适用缓刑,采纳了辩护人相关意见。
判决结果
王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律建议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以及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行为,都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情节。所以,一旦涉及违法犯罪,应及时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同时,无论是商家还是个人,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孔伟律师的专业价值
这两起刑事案件,最终都有了明确的判决结果。李XX案虽未能适用缓刑,但从轻处罚的建议被采纳;王X案则成功争取到缓刑。这背后离不开孔伟律师的专业辩护。孔伟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案件就有100余件。他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复杂的刑事案件时格外从容。他精准地抓住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在李XX案中,虽缓刑建议未被采纳,但其他从轻处罚意见得到支持;在王X案中,成功为其争取到缓刑。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刑事案件辩护中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精准的判断力。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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