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5月起,周X(另案处理)珠海市香洲区多个地点开设以“赌骰子”方式进行赌博的赌场。被告人万XX作为周X的妻子,参与经营该赌场,负责收取“水钱”;被告人刘X则参与赌场坐庄,并与周X按照坐庄比例参与赌场盈利分红,以及共同承担赌场亏损。2018年9月,公安机关查获该赌场,万XX和刘X被抓获。公诉机关指控两人犯开设赌场罪。
邓德锴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审查了案件材料。他发现案件存一些复杂的情况,证据链也并非无懈可击。与万XX沟通时,他了解到万XX并非赌场的发起人,也极少参与赌场的管理,只是丈夫偶尔不时帮忙收取水钱。对于刘X,虽然有证人称其是赌场股东,但刘X自始至终都否认这一点,且万XX作为赌场老板的妻子,也不知情刘X是否为股东。
针对这些情况,邓德锴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他首先从万XX的角色入手,强调万XX赌场中的次要地位,认为她应被认定为从犯。同时,他指出万XX如实坦白了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偶犯,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对于刘X,邓德锴律师则着重分析了证据的不足。他指出,仅凭证人证言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足以证实刘X是赌场股东。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应认定公诉机关指控刘X是赌场股东的事实不成立。同时,刘X明知周X开设赌场,仍与其合伙坐庄,按照坐庄比例参与盈利分红或亏损分担,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但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应从轻处罚。
庭审过程中,邓德锴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运用法律知识和证据,为被告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的观点得到了法庭的认可。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万XX、刘X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但两人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同时,两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判处万XX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刘X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这起案件中,邓德锴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他相信,每一个案件都需要深入研究和分析,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最有力的辩护。对于陷入法律纠纷的人来说,找到一个像邓德锴律师这样愿意深入研究案件、为当事人着想的律师,或许能困境中找到一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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