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来说说罗XX的案子。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双方陆续邀约人员到场,杨XX等人挑衅后,沈XX再次邀约人员返回。3时许,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杨XX和何某某持刀伤人,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杨XX报警后,民警查获沈XX。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罗XX构成聚众斗殴罪,因其系从犯、未成年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调整量刑或适用缓刑。田百川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罗XX,了解到他是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田律师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明确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
庭审中,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重点论证了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再看看赵XX的盗窃案。2023年8、9月期间,赵XX先后至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共计5690元左右。2023年9月14日,他在盗窃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控制。赵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赵XX还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田百川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赵XX,发现他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且处于抑郁治疗期。通过细致查阅案卷材料,田律师精准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庭审中,田律师依据法律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依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同样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判决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要综合考虑他们的年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如果未成年人是受外界因素影响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有积极的悔罪表现,应该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这两起案件中,田百川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为被告人精准辩护。他在执业的这些年里,积累了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在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能迅速找准关键突破口。深厚的法学功底,比如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和中国政法大学学士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他不仅关注案件的判决结果,更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推动家庭和司法形成合力,帮助他们回归正途。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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