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樊佳佳律师代理的多起不同类型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些案件涉及民商及刑民交叉等多个领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离婚后房产折价款纠纷案件中,原告某水产商行与被告朱X、卓X就案涉房屋转让问题存在争议。原告主张撤销被告朱X与卓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认为朱X低价转让房屋损害其合法权益,还要求卓X折价补偿并支付利息等。被告卓X则辩称自己已支付款项可抵作房屋折价款。争议焦点集中在卓X支付给朱X的款项能否抵作朱X应得案涉房屋50%份额的折价款。
接受委托后,樊佳佳律师结合自身在杭州的办案经验,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核查了卓X数年间百余笔转账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直观证明卓X已实际支付远超房屋份额价值的款项。针对争议焦点,制定了详细的代理方案,在庭审中围绕转账款项的性质和用途等要点展开辩护,清晰阐述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樊佳佳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卓X支付的款项能抵作朱X应得的房屋折价款,原告主张朱X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事实不存在,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为当事人卓X避免了财产被撤销的风险,有效维护了其离婚后财产权益。
在美容店消费退款案件中,原告在某美容美发店内经店主推荐向被告张XX个人微信转账购买养生项目,后认为服务未完成要求退款。原告与两被告就合同相对方及退款问题产生争议。樊佳佳律师代理原告,精准梳理交易链条,主张原告系店内常客,交易在店铺进行,店主推荐并参与收益分配,构成表见代理,合同相对方为店铺。同时,认为张XX个人留存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法院采纳核心意见,判决被告XXX返还原告38031元,被告张XX返还原告20299元,合计58330元,为原告挽回近半损失。
在被控开设赌场案件中,被不起诉人黄X被控伙同他人组织赌博。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樊佳佳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紧抓“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一核心,质疑赌资认定、组织行为、主观故意等关键证据链条的完整性。检察院两次审查后退回补充侦查,最终认定证据不足,决定对黄X不起诉。这一结果使黄X免于刑事追诉,充分维护了其人身自由和合法权益。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应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主动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民商及刑民交叉等复杂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分析至关重要,专业律师的介入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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