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务受害纠纷案件中,证据的固定往往是决定胜负的关键程序。本案中,被告态度强硬,不仅拒绝承担伤残等大额赔偿,还将责任全部推给原告。2022年开始执业的李星星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抓住了固定关键事实这一机会,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李星星律师接受委托后,接案的首次行动就是第一时间固定关键事实。李星星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对于这类劳务受害案件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她深知证据的重要性,迅速对事故现场、原告的伤情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为后续的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
在与办案单位的沟通回合中,李星星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程序推进能力。庭审前,李星星律师向法院提交了一系列证据,请求法院认定被告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初步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证据的关联性。李星星律师随即补充理由,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法条,指出被告作为经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与培训义务,设备隐患、管理缺失才是事故主因。最终,法院认可了李星星律师的观点,将此作为重要的审理依据。
庭审中,被告主张原告严重违规操作、应自担主要责任。李星星律师重点驳斥了这一抗辩。她明确指出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家庭经营者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理赔款不能免除雇主法定赔偿义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方的核心观点,认定被告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70%主要责任,原告自身疏忽承担30%责任。
李星星律师在庭审后,积极与法院沟通赔偿计算的问题。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损失情况,向法院提出了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案。法院逐项核定损失,扣除被告已垫付费用及保险理赔款后,最终判决被告共同赔偿王X21万余元。
从协商无果、工厂注销、责任推诿,到最终法院明确责任、支持大额赔偿,李星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务工者在重大伤残维权中树立了典型胜诉样本,充分展现了她在劳务受害案件中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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