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房地产公司之间的纠纷就围绕着工程量、劳务费支付以及窝工损失等问题展开,而马明艳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2021年6月,原告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房地产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劳务分项承包合同》,约定原告承包某小区7楼改造为住宅工程的劳务部分。施工过程中,被告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双方还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以房抵债。然而,原告认为被告尚欠劳务费,且因被告未及时提供材料导致窝工产生损失,遂提起诉讼。被告则反诉称原告未完成全部劳务内容,已超付劳务费并要求原告退还、开具发票及赔偿经济损失。
马明艳律师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尤其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8%。在接手此案后,马明艳律师凭借其对合同纠纷案件的高度敏感性,立刻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工程量、未完成部分、第三方施工范围均不明确,原告主张的窝工损失、租赁损失等证据也不足。马明艳律师深知,在这种情况下,要为原告争取最大利益,关键在于抓住商品房抵债协议这一证据。她详细研究了合同、商品房认购协议、承诺书等相关证据,认为这些证据真实有效,且无证据显示协议无效或存在违约情况。
马明艳律师在庭审中,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辩论技巧,向法庭阐述了商品房抵债协议应继续履行的理由。她指出,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被告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两套商品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最终,法院采纳了马明艳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交付两套商品房,并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和被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马明艳律师在本案中,通过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房产抵债的权益。她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经验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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