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来说说商品房认购协议的事儿。有位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万定金,约定7天内签正式合同。委托人按约付了定金,之后又付了207240元首付款,可被告方却一直拒绝签正式合同,也不还钱。后来委托人发现,这房子根本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没办法,委托人找到了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把这事儿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还要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
李熙律师接手后,先把案件事实梳理清楚,固定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在审理过程中,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狡辩说和普洱XX公司没关系,没房源也没收款,不该担责;普洱XX公司虽然承认收款,但只说协商还款时间,没拿出实际方案。李熙律师结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指出协议对二被告都有约束力,他们没证签协议、不签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得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委托人的损失也该赔偿。最后,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267240元,还让他们承担案件受理费。虽然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没支持,但委托人的核心诉求实现了。
再讲讲茶叶代销欠款的案子。委托人是茶叶经营个体户,2019年9月把茶叶放另一个体户仓库,约定销售要经自己同意。对方卖了茶叶却没给够钱,2020年4月打了欠条,说欠55376元,10月20日前还清,还承诺承担追偿费用。可到期后只给了6000元,剩下49376元就是不给。委托人又找李熙律师帮忙,把对方告到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欠款、利息,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李熙律师和委托人沟通后,梳理事实、固定证据。庭审中,被告说欠条是被威胁写的,单价不合理,还说实际买受人没给钱,自己没能力一次性支付。李熙律师一一反驳,指出微信记录不能证明受威胁,欠条合法有效;被告签字就认可了单价;他和实际买受人的关系和本案无关。法院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还钱、付律师费和利息,还承担案件受理费。
这两个案例给咱们提了个醒。买房子时,一定要确认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然可能钱房两空;做买卖时,交易凭证、欠条这些证据要保存好,万一对方耍赖,这些就是维权的关键。
李熙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法律从业经历,在合同纠纷等多个民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有百余起成功案例。从这两个案子就能看出,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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