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2021年4月,蔡X偷渡至缅甸境内,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超牛组”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约2个月。该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诈骗境内139名被害人共计3600余万元。2025年5月,蔡X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蔡X对指控无异议,其辩护人高志博律师提出蔡X未实际获利、家庭经济困难,请求酌情降低罚金。随后,案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核心争议点
第一,蔡X是否真的未实际获利?
第二,蔡X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是否属实?
第三,是否应该酌情降低罚金数额?
争议点拆解
关于蔡X是否未实际获利
法院查明:法院通过对案件证据的审查,包括诈骗集团的运营模式、资金流向等证据,查明蔡X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确实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
双方主张:辩护人高志博律师主张蔡X未实际获利,提交了相关证据来证明这一情况。公诉机关虽然认可蔡X在集团中地位较低,但也强调其参与了诈骗行为。
法院认定:法院采信了辩护人关于蔡X未实际获利的主张。因为证据显示蔡X在集团中只是从事辅助工作,且没有证据表明他获得了利益,所以认定蔡X未实际获利。
关于蔡X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是否属实
法院查明:高志博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X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法院对这些证据进行核实后,确认情况属实。
双方主张:辩护人主张蔡X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并提供了详细的证明材料。公诉机关未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提出异议,但强调刑罚的严肃性。
法院认定:法院采信了辩护人关于蔡X家庭经济困难的主张。因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蔡X家庭的实际情况,所以认定该情况属实。
关于是否应该酌情降低罚金数额
法院查明:法院综合考虑了蔡X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以及家庭实际困境等因素。
双方主张:辩护人请求法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酌情减少罚金数额,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回归家庭的机会。公诉机关坚持原有的量刑建议。
法院认定: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蔡X系从犯,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同时考虑到其未获利和家庭困难的情况,综合考量后依法判处较低罚金,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如果身边有人涉及刑事案件,要及时请专业律师介入,律师可以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家属来说,要积极配合律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的材料,这可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
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对被告人蔡X判处了相对较低的罚金。代理这个案子的,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高律师自2013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就有百起余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通过深入调查展现人文关怀,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低限度的经济处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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