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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这个社会,离婚越来越普遍,在夫妻双方离婚的过程中最受伤害的人就是孩子。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如果一方的探视权被另一方剥夺了,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不过此时并不一定就是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而应该是要求行使自己对孩子探视的权利。
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其子女的生活,子女的身心健康是最为重要的,如果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其子女的抚养权的,因为父母一方对孩子行使的探视权被剥夺,就会造成其子女在长时间的情况下见不到自己的爸爸或者是妈妈,这样就会严重的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
1.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因为身体状况很不好,或者是残疾无法去抚养子女的,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2. 夫妻双方离婚后,若是其子女已经年满10周岁以上的情况下,在那一方愿意抚养的情况下,就要尊重其子女的意愿。这样就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3.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责任,或者是子女和发扬子女的那一方生活对他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这样对方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因此,综上所述,如果一方的探视权被剥夺了,如果对其子女的身心健康受当伤害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要回子女的抚养权。而此时如果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就按照协商的内容来处理,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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