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XX是一名正在上高中的女生,母亲赵XX与父亲张XX离婚后,独自承担起抚养她的责任。然而,被告张XX3月起,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每月1500元抚养费,这让本就不宽裕的母女俩生活陷入了困境。张XX的学业和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影响,母亲赵XX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女儿的权益。
2024年,赵XX带着女儿找到了陕西善睿律师事务所的王敏利律师。王敏利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面对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王敏利律师深知,关键在于证明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以及被告拒绝支付抚养费的不合理性。
接受委托后,王敏利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第一时间整理并核对了离婚协议、离婚证、原告身份信息及被告支付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王敏利律师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被告应当严格履行。
在庭审中,被告提出“无力支付”的抗辩理由。王敏利律师敏锐地抓住这一关键点,指出被告的支付能力问题不能成为其拒不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的正当理由。她强调,原告正值高中求学阶段,学习和生活的开销较大,拖欠抚养费已经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同时,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逐项回应被告的辩称,并着重强调离婚协议中“直至学业完成”的约定,体现了双方对子女教育的长远安排,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
最终,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本案中,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协议履行各自义务。被告3月起未支付抚养费,违反协议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张X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抚养费共计27000元;20XX年XX月至20XX年X月的抚养费共计9000元;5月起每月月底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原告年满18周岁止。案件受理费350元由被告承担。
虽然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但考虑到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王敏利律师提醒当事人,如果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判决,可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预防性的提醒,为当事人后续的维权提供了保障,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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