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XX是个2002年出生的年轻女孩,大专文化。2023年4月开始,她通过网络对外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同年7月14日和20日,她的销售代理人翟XX通过网络先后两次向曲阜的毕XX销售了该减肥产品。毕XX服用后身体出现不适,翟XX在8月11日通过微信把这个情况告知了李XX。可即便知道产品有问题,李XX还是继续对外销售。后来经过检测,这款减肥产品中检出了西XX明成分。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XX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李XX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建议判处她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在法庭上,李X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都没有异议,还签字具结了。她的辩护人孔伟律师提出,李XX具有自首情节,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销售的产品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而且庭前还积极交纳了罚金,综上,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XX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对于辩护人提出判处缓刑的意见,法院认为李XX明知食品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而进行销售,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该辩护意见不当,不予采纳。不过,对于辩护人提出的其他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李XX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判决李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同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这个案子由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的孔伟律师代理。
孔伟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案件500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他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还被济宁市司法局聘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成员,评为十佳法律援助人员,被曲阜市人民政府聘任为行政执法监督员。
从这个案子我们可以看出,在销售商品时,一定要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不能明知商品存在问题还继续销售。如果不小心涉及到法律问题,要及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同时,认罪认罚也是一个可以从宽处理的情节。
在这起案件中,孔伟律师凭借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为李XX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虽然最终没有争取到缓刑,但也为李X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他在处理刑事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从多个角度为当事人进行辩护。多年来承办的众多案件,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面对各种复杂的案件时都能从容应对。他对法律的深入研究和对案件的认真态度,使得他在业内获得了一定的认可。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