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认为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地辩论,以胜诉为唯一目标。但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有着截然不同的理念。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曾在公安机关工作近二十年,2009年转行成为律师。这种特殊经历让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某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其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明确案件性质属民事范畴。他及时提交专业意见,提供证据线索支撑。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虽经该公司申诉,市人民检察院仍维持了决定。这起案件虽胜诉,但过程艰难,双方都耗费了大量精力。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万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李鉴春律师展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情况,动员家属主动退赔,劝导万X认罪认罚。随后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让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他持续跟进,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最终万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种处理方式,让当事人在相对轻松的状态下解决问题,各方都较为满意。
还有熊X偷越国境案,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他明确熊X的行为动机,梳理其从宽情节,结合刑事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经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熊X被依法不起诉。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赢”并非单纯的法庭胜诉,而是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让法律的正义以最恰当的方式得以实现。他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着这一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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