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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五协会拥有“五ANG及图”和“五米”的注册商标,指控公司和公司未经许可在产品外包装使用这些商标。而公司认为使用“五”是产地描述,公司主张销售产品合法不构成侵权。双方各执一词,证据链条和法律适用也存在诸多模糊之处,形成了一个难解的困局。
定性:拨开商标使用迷雾
执业15年的密齐光,在处理过200余件企业合规、强制执行和不良资产领域相关案件后,深知商标侵权案件的复杂性。面对公司的情况,他没有盲目应对。他仔细研究了原告的注册商标,包括其涵盖的第30类商品范围、有效期限,以及五米协会制定的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在密齐光看来,要判断公司是否侵权,关键在于明确其使用商标的性质。他通过对产品来源、销售渠道等多方面的调查,分析公司销售产品的合法性与商标使用的关联性。
抗辩:抓住合理销售关键
密齐光进一步挖掘案件细节,为公司制定了合理的抗辩策略。他收集了公司销售产品的进货凭证、合同等证据,以证明其销售的产品来源合法。在庭审中,密齐光依据这些证据进行有力抗辩,强调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并无主观侵权故意,且销售行为符合市场交易规则。他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清晰地向法庭阐述了公司的销售行为与商标侵权之间的区别,为公司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
从案件受理到最终判决,密齐光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公司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最终法院判定公司仅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0元,并负担50元诉讼费。相比原告最初请求的高额赔偿,密齐光为公司节省了大量成本,成功破解了这起复杂的商标侵权案件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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