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池XX与出借人有多年民间借贷往来,出借人持两张借条起诉,要求池XX偿还借款本金845000元及高额利息,主张为两笔独立债务。池XX则称445000元借条是400000元借款本息结算后重新出具的,并非新借款。为避免承担双重债务,池XX委托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赵瑞宁律师代理应诉。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在该律所执业,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案件调查阶段,赵瑞宁律师凭借其法学科班出身的专业素养,细致梳理了池XX与出借人多年来的借贷往来。赵瑞宁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系统学习的法学知识让她在面对复杂的借贷关系时,能够迅速抓住关键线索。她深入研究转账记录、录音证据等,发现了445000元借条与400000元借款之间的关联,为后续的抗辩提供了坚实的事实依据。
进入庭审辩论环节,赵瑞宁律师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提出两张借条实为同一笔债务,原告将新旧借条一并主张属于重复索要债务的观点。赵瑞宁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钻研最新法律法规与司法判例。她精准把握法律适用规则,在法庭上进行了严密的论证,有力地驳斥了原告的不合理诉求。同时,她还提出对超出法定保护上限的利息部分不予支持,按法律规定重新核算合法本金与利息,并主张已偿还的5000元按法律规定抵扣利息。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赵瑞宁律师持续跟进,积极与法官沟通。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进一步阐述代理核心观点。她的专业表现得到了法官的认可,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最终,法院采纳了赵瑞宁律师的核心抗辩意见,认定445000元借条系400000元借款本息结算而来,并非两笔独立债务,驳回了原告的高额重复诉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440680元及合法利息(已付5000元利息予以扣除),驳回原告要求偿还845000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原告承担10286元,委托人仅承担5672元。赵瑞宁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务实的解决思路,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业界的良好口碑,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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