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网络直播领域重点整治的涉黄刑事犯罪浪潮中,一起特殊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委托人搭建私密视频聊天平台,招募、管理女主播组织淫秽表演,通过用户充值、刷取虚拟礼物提成获利。涉案平台营业金额高达175万余元,委托人获利14万余元,且在共同犯罪中负责平台搭建、主播管理、资金结算等核心工作,被认定为主犯,面临着较重的刑事处罚。
李鹤律师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上百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接受委托后,立刻全面审阅了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其中包括平台后台数据、支付流水、充值记录、主播管理记录、聊天记录、电子数据以及同案犯供述等。凭借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经验,李鹤律师对这些证据进行了精准梳理,明确了案件事实、获利构成以及量刑情节。
面对当事人主犯身份这一不利情形,李鹤律师深知传统的辩护思路难以取得理想效果。于是,他及时调整辩护策略,将辩护重点放在了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上。他仔细审查当事人到案后的表现,固定了当事人如实供述、构成坦白、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提前预缴罚金等从宽情节。
在此基础上,李鹤律师形成了系统、专业的书面辩护意见。在法庭上,他当庭发表了完整的辩护观点,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请求法院充分考量当事人的悔罪表现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李鹤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委托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同地区同类案件中,其他嫌疑人被认定情节严重,判处3年以上刑期,而本案委托人在李鹤律师的辩护下,成功争取到了1年的刑期。
李鹤律师在案件中,针对主犯身份充分挖掘从宽情节,在重罪定性的情况下实现了有效轻判,精准平衡了罪责刑关系。他全程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推动了案件的高效公正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刑罚对当事人的不利影响。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李鹤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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