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同居给孩子抚养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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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法律的规定同居要给孩子抚养费的,我国法律规定,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一样的受到法律保护,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应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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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同居孩子抚养费吗?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保护,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注意的问题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是双方无法协议时,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4、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在日常生活当中,孩子抚养费给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麻烦的事情,因为离婚或者说甚至没有结婚,只是同居的人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争论不休,都不想要支付费用,毕竟这是自己的一个经济方面的负担,但实际上同居期间的孩子也是和婚生子女一样,需要由父母支付抚养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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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两岁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谁的这个问题不是绝对的,一般低于两周岁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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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根据哪些来判定抚养权
[律师回复] 对于法院根据哪些来判定抚养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什么来判定抚养权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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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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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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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标准?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双方协商一致,抚养费标准自定,不干涉。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判决,标准如下: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2、抚养费是定期给付还是一次性给付?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一次性给付,还是定期给付都可以。如果协商不成,判决的话,没有特殊理由,通常不会支持一次性给付,一般判决是按月或季度等一定时间支付。
而且杨律师建议,除非有一方可能面临离婚后寻找不易或执行不易的情况(比如一方在国外,担心其不主动支付联系及执行不便。),双方尽量不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式。
对抚养孩子一方而言,很难确定十年甚至十几以后孩子需要的抚养费数额。对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而言,如果一次性支付但费用被抚养孩子一方挪用,将来孩子需要,你能说真不管了?
3、抚养费就是给到十八岁?
正常情况下,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另外,如果孩子虽然到了18岁,但仍在上高中,法律上仍有义务支付到孩子高中毕业。
从法律上讲,孩子成年、上大学后,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了。当然,实践中大多数父母恐怕还会自愿支付。
4、抚养费标准确定后,可以调整吗?
夫妻离婚时判决或协议的抚育费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已明显不能满足一般生活费用开支的,可协商提高抚育费标准。支付抚养费一方因工作等原因收入和财产情况严重减少,无力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的,也可以协商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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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女孩判给谁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孩子判给谁,首先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按照协商一致的结果来进行判决。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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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最近准备跟我老公离婚了,听说现在有离婚居住权,请问各位律师离婚居住权什么意思呢,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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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五)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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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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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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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丈夫死后孩子谁抚养?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抚养义务只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一方死亡的孩子应当有在世的一方抚养,可以通过跟孩子的其他亲人协商的方式取得补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他亲人与孩子之间均不成立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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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其实是最近打算开一个展览的,主要是建筑方面的就想租赁场地,那么租赁建筑居间合同是如何的呢
[律师回复]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 场地坐落: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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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为个月,从年日起至年月日。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1、承租方擅自将场地转租、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三个月的;
  合同期满,承租方拒不搬迁的,应向租方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场地租赁合同标准范本】
  合同期满,如出租方继续出租场地,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1、出租方不履行场地维修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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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年(或月)一次(或分次)付清。
  交纳时间 。
  第四条 租赁期间场地修缮
  修缮场地是出租方的义务。出租方应对期出租的场地及其设备,每隔个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方场地的和正常使用。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一方将场地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新的场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场地,需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3、随访需要与第三从互换场地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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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租方因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场地,给承租方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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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是导致场地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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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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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其实是和对方相亲结婚的,但是因为现在长期的争吵打算尽快的离婚了,那么请问下离婚分居时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呢
[律师回复] 一般来说婚姻房产可能基于人为因素和市场因素两种原因增值。离婚财产是怎么分的就第一种而言,最主要的人为因素有两个,一是婚后装修,二是婚后出租。在房产装修的情况下,如果房产为一方所有,则其行为性质依物权法理论应为添附。根据从物随主物的原则,添附之物应随房产属于一方所有。在房产出租的情况下,所收取的租金应为法定孳息。如夫妻双方对租金收益分配无约定的归所有权人所有。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如另一方对房产装修和租赁耗费了人力物力,司法实践中要求所有人对另一方适当补偿。另一种是房产基于市场的原因而增值,房产的增值属于财产的自然增值,因此属于产权所有人。
公正处理该类纠纷的思路是:双方均不能举证证明其承担了房产出租的全部经营管理工作,就应推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为共同财产;非产权方举证证明其对房产出租承担了全部经营管理工作,应根据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出租贡献力的大小决定租金收益在离婚时的分配比例,但不宜判决非产权方获得全部租金收益;产权方举证证明房产出租经营管理完全由已方实施的,与对方无关,租金收益就应归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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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应当根据什么原则
抚养权纠纷的审理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子女合法权益等方面入手,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在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纠纷时,法院应当通过调解,尽量争取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如果双方对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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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打算协议解决的,后来双方老人加入了真的没办法协议了只能闹上法庭,如果是离婚纠纷抚养权法庭会根据什么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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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您提出的女方提离婚孩子归谁的问题,同时也是要考虑子女意见的。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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