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陈律师承办的一起诈骗案中,被告人A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A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承接烟花爆竹运输业务之名,通过虚构货物被查处的事实,两次骗取他人烟花爆竹并销赃,涉案金额共计14043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这起案件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和误区。很多人认为,只要构成诈骗罪且涉案金额巨大,就一定会被判处实刑。但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赔谅解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陈律师执业7年来,承办了几十起诈骗等刑事案件,深知其中的关键。她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案件证据、核实案件细节,明确了案件核心辩护方向。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陈律师积极推动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沟通协商。她协助被告人完成了140436元的全额退赔事宜,促成两名被害人均出具了谅解书。这一举措有效降低了案件的社会危害性,成为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庭审中,陈律师熟练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围绕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赔谅解等关键情节展开针对性辩护。她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她的辩护观点精准、清晰,层层递进,最终被法院全部采纳。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A构成诈骗罪,但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后果,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最终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这一结果最大限度减轻了被告人的刑罚后果,避免了其实刑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另一起类似案件中,被告人系货运从业者,通过网络货运平台承接货物运输业务,虚构货物被执法部门查扣的事实,将承运货物非法占为己有并变卖,涉案金额十余万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数额巨大)提起公诉,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额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自愿认罪认罚。陈律师介入后,全面复盘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锚定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被害人谅解、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无再犯危险等核心从轻、从宽情节,构建了完整的缓刑适用辩护体系,并向法院提交了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辩护观点,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实现了重罪轻判、非监禁刑的最优结果。
还有一起多名被告人明知电子产品系他人盗窃所得,仍大量收购并对外销售的案件。涉案金额分别达数十万元、近十万元,作案次数多、涉案金额高,公诉机关认定三被告人均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各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陈律师针对各被告人的个体情节,差异化制定辩护策略,围绕坦白、全额退赃退赔、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低、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良好等核心要点,逐项论证从轻处罚依据,有效降低了量刑预期。最终法院充分采纳辩护意见,对各被告人均判处三年左右有期徒刑的显著轻刑,大幅低于法定量刑起点。
陈娅雯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她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与职业操守,以专业能力为根基、以诚信服务为准则,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对于涉嫌诈骗罪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及其家属来说,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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