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来说说第一对夫妻。2006年,原、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2007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可婚后,被告脾气愈发暴躁,对原告和孩子动辄打骂。2010年,原告实在忍无可忍,带着3岁女儿回了娘家。此后6年,被告从未联系过她们,也不关心孩子。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被告均拒绝,庭审时仍坚称夫妻感情还在。但实际上,两人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无法有效沟通,分居多年,早已没有共同生活的可能。而且孩子一直由原告独自抚养,与原告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最终,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法院还对被告晓之以理,让他认识到孩子在父母不和的家庭中成长的危害,被告最终服从了判决。
再看王XX和李XX的案例。2022年,王XX与李XX结婚并育有一子。然而,李XX性格暴躁还酗酒,多次因家庭琐事对王XX实施殴打、辱骂。2025年3月,王XX报警,公安机关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李XX并未改变。2026年1月,王XX起诉离婚,要求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和离婚损害赔偿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XX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考虑到李XX的暴力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判决婚生子由王XX直接抚养,李XX支付抚养费和损害赔偿金。
还有林XX和张XX的案子。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2025年8月,林XX趁张XX带儿子在小区玩耍时,强行将孩子带走并藏匿,导致张XX3个月见不到孩子。张XX起诉离婚并争取儿子抚养权。法院认为,林XX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判决儿子由张XX直接抚养,林XX支付抚养费,探望需提前沟通并保障孩子安全。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在婚姻生活中,如果遇到家暴,一定要及时报警,保留好相关证据,这在离婚时能为自己争取更多权益。如果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千万不要用抢夺、藏匿孩子这种错误的方式,要以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为出发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婚姻家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她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权益,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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