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况
B某名下的某文化艺术公司主营高端管乐器进口、销售与艺术培训,是多家知名乐团的定点合作机构。然而,B某却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某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查。侦查发现,B某通过水客带货、低报价格、伪报贸易性质三种模式走私乐器,海关初核偷逃税额超过100万元。按照法律规定,B某若按个人犯罪处理,一旦数额巨大认定成立,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便无缓刑可能;即便按单位犯罪,100万元亦是“情节严重”分水岭,作为单位负责人会直接跳档加重量刑。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主体定性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
侦查初期,办案机关倾向于认定B某个人犯罪,理由是走私行为由B某对接境外供货商、支付货款、接收货物,资金流与个人高度关联。
辩护律师阅卷后,从单位犯罪展开体系化论证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其一,意志归属方面,走私行为是为公司经营所需,乐器用于公司销售与培训业务,采购、定价、收货均按公司运营流程执行,体现单位整体意志;其二,利益归属上,全部违法所得归公司账户,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员工工资、场地租赁,未被B某个人侵占、挥霍;其三,主体适格,公司合法注册、持续经营,具备乐器进口与销售资质,并非为犯罪而设立;其四,决策程序上,涉案行为由B某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作出,属于单位负责人履职行为,符合单位犯罪认定规则。此外,辩护律师还检索并提交相关典型案例,明确指出对该类案件的认定思路。检察机关经审查后,正式采纳单位犯罪意见,将某文化艺术公司列为被告单位,B某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焦点二:偷逃应缴税额能否核减?
海关初期计核结果逼近110万元,一旦该数额被法院采信,即便认定单位犯罪,B某仍面临三年以上实刑。周文达律师团队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对《海关核定证明书》开展实质审查。发现核定税额中存在数量重复计算的情况,水客带货部分与低报价格部分存在少量重叠统计,将同一批次货物重复计核税款,且合法交易混入,公司存在部分合法一般贸易进口记录,海关未予剔除,一并计入走私数额。辩护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法律意见,明确提出原核定证明书程序违法、事实错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最终,海关重新计核,核减近15万元,将最终偷逃税额定格在94.8万余元(约95万元),落在100万元以下的降档区间。
焦点三:能否争取到缓刑?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主动构建认罪认罚+全额退缴+合规整改+类案支撑的立体化从宽体系,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首先,指导涉案公司全额退缴税款94万余元,体现悔罪态度;其次,启动企业合规整改,建立进口业务合规委员会,设置专职合规岗,完善采购、报关、财务全流程内控,开展海关法律专项培训,提交企业经营报告;另外,提交两件类案供办案机关参考,明确提出本案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作出量刑建议:被告单位某文化艺术公司罚金人民币95万元;被告人B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庭审中,辩护律师继续强化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采纳全部量刑建议,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被告人B某被判处缓刑。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涉及进出口业务时,要准确理解海关政策,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同时,一旦涉案,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开展辩护工作,争取从轻处罚。
专业律师助力案件成功辩护
最终,B某从面临三年以上实刑的风险到获得缓刑结案,这一结果的取得离不开周文达律师的专业辩护。周文达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工作10余年间专注于各类刑事案件的精细化办理,累计承办刑事案件近600件。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在这起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件中,他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从主体定性、税额核减到争取缓刑,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得十分到位。正是因为他多年来对各类刑事案件的钻研,以及严谨的辩护思路,才让他在面对这起跨地域、多模式、数额临界、主体争议的复杂走私案时,能够从容应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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